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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本公司将适当保护个人信息视为业务营运的重要事项,并根据业务所在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谨慎管理客户的个人信息。

野村不动产香港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 业务经营者名称

    野村不动产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环)

  2. 定义
    • 在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个人信息”是指任何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特定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可随时与其他信息核对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
      (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范例)
    • 用于联系或确认个人的信息
      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护照资料等。
    • 有关结算的个人信息
      信用卡号、银行账户、收入、债务 /贷款信息等。
    • 电子网络中的移动和位置信息
      IP 地址、GPS 信息、cookies 等。
    • 其他信息
      偏好、形象、评级、就业管理信息等。
      • 在本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 敏感信息 ” 是指以下在处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的 “ 个人信息
    • 有关种族、民族和社会地位的信息
    • 有关宗教和哲学信仰的信息
    • 有关政治取向的讯息
    • 有关工会会员及其地位的信息
    • 有关健康、遗传、生物认证、性生活等方面的信息
      • 在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中,野村不动产集团是指由野村不动产控股株式会社及其直接或间接持有50%或以上已发行股份的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
  3. 遵守相关法律和准则
    • 公司将遵守业务所在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和指引。
  4. 个人信息的取得等
    • 公司将在遵守业务所在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取得个人信息。
    • 当公司从第三方获得个人信息时,公司将通知相关人士个人信息的来源和类型。
  5. 个人信息的使用等
    • 本公司不会在使用目的必要范围之外使用个人信息。
    • 除构成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例外情况外,未经本人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其本人相关个人信息。
    •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时,将通知客户第三方的信息。
    • 当委托给第三方处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对相关服务供应商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以确保这些个人信息的安全。
    • 在进行自动处理(包括案情报分析)时,本公司将说明处理方法及其对客户的影响。
  6.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为了确保野村不动产集团能提供综合全面服务,在符合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能会与野村不动产集团所属公司共同使用客户的个人信息。

  7. 个人信息的海外转移

    本公司可能会在符合业务所在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以下境外业务营运商,包括业务委托公司和国际组织。

    • 野村不动产集团公司所在国家
    • 业务委托公司所在国家
    • 进行以下处理的国家
      • “Ⅰ. 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Ⅱ. 高级主管和职员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详情请见下文
  8.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措施
    • 为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遗失、毁损、非法使用等,本公司将依据处理阶段(取得、使用、保管等),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 本公司仅在达到使用目的或法律要求的期限内保存个人信息。
  9. 个人信息的处置

    保存期满后,本公司将立即以适当方式删除个人资料。

  10. 个人信息的权利
    • 本公司按照客户的权利,在收到客户要求公开、修改、删除或停止使用其个人信息时,将依照客户的要求、相关法律及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11. 个人信息等处理规则的制定与实施
    为确保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得以执行,本公司将制定有关处理个人信息的内部规则,并向其管理人员、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全面散布这些规则,然后予以执行。 此外,公司将持续维护这些规则,并在必要时进行改进。
  12. 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适用和修订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由公司网站上公布之日起适用。 此外,如果法律要求修订此政策,或公司认为有必要修订,则可在没有事前通知情况下进行修订。 最新政策将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13. 咨查询
    如根据个人信息权利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和客户权利有任何疑问、意见、投诉和要求,请联系以下部门。

    数据管理主管 :+852 2536 1380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1.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将把客户个人资料用于以下目的。
    “客户”不仅包括目前或过去与本公司签订合约或进行交易的人,还包括将来可能与本公司签订合约或进行交易的人, 如果这些人是公司,则包括这些公司的负责人。

    1. 在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合约/交易中从事以下行为:
      1. 为执行合约和进行交易做准备/进行谈判。
      2. 执行/履行合约和进行交易。
      3. 履行合约/交易前后的各种程序。
      4. 发送和传达与合约/交易有关的各种讯息。
      5. 提供与合约/交易有关的各种信息和服务。
      6. 与合约/交易有关的各种行政程序。
    2. 为了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销售活动,包括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电话、上门推销或其他方式发送资料、提供信息、介绍/推销产品和服务、宣传活动、收集问卷。
    3. 进行从事客户/市场趋势分析、产品开发调查分析等活动,以及编制统计数据。
    4. 经客户同意或依据法律,在上述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提供给第三方。
    5. 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原则上不会收集客户的敏感信息。
      1. 客户明确表示同意的情况
      2. 客户明确透露的情况下
      3. 法院或司法机关要求时
      4. 需要保护生命或重要利益时
      5. 根据业务所在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业务所在国有关个人信息的处理或行政指引的规定。 此外,根据这些法律,认为有助于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2. 高级主管/职员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将出于以下目的使用高级主管 /职员的个人信息。
    “ 高级主管 /职员 ” 包括公司的高级主管和职员(普通员工、文员、住宅销售员工、客户服务员工、顾问、主管、专家职位、现任职位、辅助职位、兼职员工)、临时员工、借调到公司的员工,以及过去曾担任上述职位的人员和应征者。

    1. 在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 有关人事及劳动管理的业务。
      2. 有关职业健康和保健的业务。
      3. 有关确定、支付或扣除工资、奖金等的业务。
      4. 与福利有关的业务。
      5. 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业务。
      6. 其他业务。
      7. 为达到上述使用目的,经高级主管/职员同意或依据法律,在必要范围内提供给第三方。
  3. 使用目的之外的个人信息

    本公司在上述目的之外使用或提供客户个人信息时,将根据法律的要求事先通知或确认同意。

客户对个人信息的权利

客户对公司所取得和处理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1. 撤销同意的权利

    根据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客户可随时撤销管理个人信息的同意。

  2. 要求限制访问、更正、删除或处理个人信息的权利

    <个人信息的存取权限>

    1. 客户可确认本公司是否正在管理其个人资料。 如果是,客户可要求本公司公开所管理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修改>
    2. 客户可要求本公司依据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立即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的删除>
    3. 客户可依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立即向本公司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要求。
      <关于限制处理个人信息的要求>
    4. 客户可依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向本公司提出限制处理任何个人信息的要求。
    5. 如需取消第(4)条所述的限制,本公司将提前通知客户。
      如果公司已依照客户要求更正、删除或限制处理个人信息,公司将及时与管理该资料的业务运营商共享该信息。 此外,公司将依照客户要求提供业务运营商的信息。
  3. 反对权

    客户可依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提出异议。

  4. 数据可携性权利

    客户可根据业务所在国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以结构化、符合一般使用和机器可阅读的格式接收与个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客户还有权不受本公司阻碍地传输相关数据。

    有关上述权利的任何咨询,请参阅13咨询。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所在国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共同使用本公司取得的客户信息。
“ 客户 ” 不仅包括目前或过去与本公司签订合约或进行交易的人员,还包括将来可能与本公司签订协议或进行交易 的人员,如果这些人员是公司,还包括这些公司的负责人。

  1. 常用个人信息项目
    • 个人客户: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护照号码、信用卡号码、 银行帐户信息、收入、贷款信息、IP 地址、GPS信息、Cookie 等。
    • 公司客户 客户的公司名称、邮政编码、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部门、客户负责人的姓名 / 职位 / 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与客户会面的日期和详情等。
  2. 共同用户的范围

    野村不动产集团旗下公司。

  3. 共同用户的使用目的

    使野村不动产集团整体为本公司客户提供服务及进行其他业务活动,并加强与客户的关系。

  4. 个人信息的管理者

    野村不动产香港有限公司

个人信息的海外转移

无论客户类型是个人或公司,根据个人资料使用的需要,本公司有时会将收集的个人信息转移至境外第三方业务营运商或国际机构等。

  1. 个人信息的转移项目

    请参阅前面介绍的 “ 个人信息项目 ” 部分。

  2. 转移范围

    请参阅 “ 个人信息的海外转移 ” 部分。

  3. 转移目的

    请参阅 “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部分。

在网站上处理个人信息

  1. SSL 加密通讯

    透过使用安全浏览器,客户的个人信息会自动受到 “SSL” 保护。 虽然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11 及以后版本的浏览器支持本网站的SSL,但我们建议客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以享用增强 SSL 功能并解决最近的安全漏洞。 本网站使用SSL(一种先进的加密技术)安全地收发个人信息。 根据客户的环境,可能会出现安全警告屏幕, 但客户的个人信息会被正确加密并发送 / 接收。

  2. Cookies 的使用

    为了改善对客户的服务,本网站可能会使用Cookies。 Cookies 是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时储存在用户电脑上的文本文件。 它主要用于通过系统确认用户,并可省去输入个人信息的麻烦。
    本公司可能会将收集到的数据用于分析用户在公司网站上的使用趋势,并根据使用情况在外部网站上显示最合适的广告。 本公司不会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
    客户可以将自己的浏览器设定为不接受Cookies,但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能无法获得本网站的部分服务。

  3. 本网站链接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本网站提供与外部网站的链接,以便为客户提供有用的信息和服务。 对于链接网站上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本公司概不负责。